专利转让

专利转让取证书原件的办理流程

1. 带一份情况说明(院系盖红章),说明取证书原因,要主要发明人的签字同意及委托,和本人工作证(或身份证件)来档案馆,并提供如下材料办理:

(1)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及审批后转化办的红章,相对应的审批:

        300万元(不含)以下由转化办审查批准(有红章)

        300万元(含)以上800万元(不含)以下由转化办审查后报领导小组批准(有红章)

        800万元(含)以上由转化办审查后报党委常委会批准有“华中科技大学“关于同意。。。。转让的决定”

(2)转让合同原件(有红章)

(3)国有科技成果交易鉴证书原件(800万元以上的有此件)

(4)国家知识产权局的“手续合格通知书”原件(有红章)

2. 档案馆馆长签字。

3. 取件人在档案馆老师指定位置签署本人姓名时间,档案馆复印全证书一份留存后,即可获取证书原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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