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转让取证书原件的办理流程
1. 带一份情况说明(院系盖红章),说明取证书原因,要主要发明人的签字同意及委托,和本人工作证(或身份证件)来档案馆,并提供如下材料办理:
(1)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及审批后转化办的红章,相对应的审批:
300万元(不含)以下由转化办审查批准(有红章)
300万元(含)以上800万元(不含)以下由转化办审查后报领导小组批准(有红章)
800万元(含)以上由转化办审查后报党委常委会批准有“华中科技大学“关于同意。。。。转让的决定”
(2)转让合同原件(有红章)
(3)国有科技成果交易鉴证书原件(800万元以上的有此件)
(4)国家知识产权局的“手续合格通知书”原件(有红章)
2. 档案馆馆长签字。
3. 取件人在档案馆老师指定位置签署本人姓名时间,档案馆复印全证书一份留存后,即可获取证书原件。
开放时间:
每周一至周五
上午 8:00~11:50
下午 14:00~17:30(冬季时间)
14:30~18:00(夏季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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