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,是一项利国利民、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以及《华中科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为夯实学校档案事业发展基础,做到应归尽归,现就学校2024年归档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、分类号查询表》(附件1),各单位2023年度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形成(或积累)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,包括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等不同形式、载体的材料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按照归档范围,收集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,不能少交漏交。
2.收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,做好部门立件(卷),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,确保其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
3.与档案馆分管门类档案的工作人员联系,完成归档材料的整理和条目的著录。
4.按照《华中科技大学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时间表》(附件2)及时归档。
5.归档时需提交《华中科技大学归档材料移交单》(附件3)一式两份及备考表(附件4),交接双方应检查、验收、签字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、认真对待,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归档工作。如有疑问,请与我馆收集指导室联系,电话:87542350、87556973。
附件1:华中科技大学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、分类号查询表(定).docx
附件2:华中科技大学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时间表.docx
附件3:华中科技大学归档材料移交单.doc
附件4:备考表.doc
档案馆
2024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