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院系:
2024级全校新生档案材料的移交工作将于10月开始,为保证档案审核及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院系按学生档案归档要求提前审查整理档案,填写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(样表见附件1、2、3)。对于原档(材料)缺失的,院系需及时告知学生并联系原单位催交或补齐(参考附件4、5)。
二、新生原档材料内容及审核要求
(一)本科生新生原档材料
1.高中材料:主要包含高中毕业生登记表(学籍表)、成绩单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等。其中毕业生登记表(或学籍表)是必须具备的档案材料,院系需审核其签章及落款时间等,如缺失,需发回原学校补签补盖。
2.高考材料:主要包含高考报名表、高考志愿表、体检表等。有的新生生源地只有电子材料,院系需联系学校招生办集中打印报考材料用以归档。
3.入团材料:指入团志愿书或团员材料遗失证明。院系需审核材料签章及落款时间是否完备,如缺失,需发回原学校补签补盖。
4.入党材料:指包含入党志愿书、入党申请书、思想汇报及各项考察材料的全套发展材料。院系需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和党员发展材料备份工作。
5.奖惩材料:指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的审批材料,奖励证书原件交由学生本人保管,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归档。
6.其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材料:如姓名变更材料。
(二)硕博研究生新生原档材料
1.高中材料:主要包含高中毕业生登记表(学籍表)、成绩单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等。
2.高考材料:主要包含高考报名表、高考志愿表、体检表等。
3.本(专)科学籍档案:主要包含学生登记表(入学登记表、学籍表)、成绩单、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、学位证明等。
4.博士新生的硕士阶段学籍档案:主要包括研究生登记表、硕士录取登记表、成绩单、硕士学位申请书、学位证明、毕业证明等。
5.入团材料:指入团志愿书或团员材料遗失证明。
6.入党材料:指包含入党志愿书、入党申请书、思想汇报及各项考察材料的全套发展材料。院系需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和党员发展材料备份工作。
7.奖惩材料:指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的审批材料,奖励证书原件交由学生本人保管,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归档。
8.工作及其他履历材料:指干部履历表、职工登记表、年度考核表、工资定级表、离职证明书、兵役入伍材料等。
9.其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材料:如姓名变更材料、职业资格审批材料、护理实习手册、就业通知书等。
10.本校升学学生原档保存在档案馆的,院系可来馆提前审核或在移交时现场审核。
(三)新生原档中常见的不应归档的材料的处理
1.档案中所有的材料必须开封审核,各类档案袋、档案盒(夹)不保留,但如档案袋封皮上贴有高考志愿表或高考成绩的,需剪下该表归档保存。
2.票尾夹、回形针等需取下,不进档案。
3.团员证应交还学生本人保管,不进档案。
4.团组织介绍信由院系团组织保管,不进档案。
5.毕业论文及毕业设计交还学生本人保管,不进档案。
6.录取通知书交还学生本人保管,不进档案。
7.各类证书原件均交还学生本人保管,不进档案。
8.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由院系处理,不进档案。
以上材料的处理需在档案移交档案馆之前完成。
三、新生入学新增档案材料
(一)本科生入学材料
1.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登记表
(二)硕士研究生入学材料
1.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登记表
2.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
3.保送推免审批表(如有,则归档)
4.报考研究生政审表(如有,则归档)
(三)博士研究生入学材料
1.华中科技大学(博士)研究生登记表
2.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
3.专家推荐信(2份)
4.硕博连读/直博推免审批表(如有,则归档)
5.报考研究生政审表(如有,则归档)
以上新增档案材料需注意:学生按填表说明填写,书写端正,无涂改;如为打印材料,需印刷清晰;“院系意见”“学校意见”栏中意见、签章、时间需清晰完整。
四、档案移交具体安排
1.院系需将每位新生的原档及入学材料合并,按新生学号排序。
2.各院系按照移交档案时间表(另行通知),由辅导员老师带领学生助理到档案馆现场移交。
3.院系和档案馆双方需对照材料登记清单和材料实物进行一一核对。
4.院系和档案馆共同审核本校升学学生的原档,并和新生入学材料合并。
5.移交时尚有新生原档整体或部分缺失的,由院系继续向学生催收补全,后续补交档案及材料必须经院系登记后再移交档案馆归档。
联系人:周学芬
电话:87558287 邮箱:ar-stu@hust.edu.cn
研究生档案工作QQ群:626157671
本科生档案工作QQ群:836653212
附件:
1.2024级新生材料登记表(本科生)
2.2024级新生材料登记表(硕士生)
3.2024级新生材料登记表(博士生)
4.新生原档材料缺失补交通知单(本科生)
5.新生原档材料缺失补交通知单(硕博研究生)
档案馆
2024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