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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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毕业生七校联合成绩归档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18-06-15 点击量:

全校各院(系):

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规定,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成绩单属归档范围,各院系应按归档要求,完成归档。未完成归档的院系请及时联系档案馆补交材料。

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分为两种情况:主修为我校、辅修为外校;主修为外校、辅修为我校。这两种情况的学生成绩单都应归档。归档成绩单要以院系为单位,分年度、按班级整理好,检查合格后,由院系教务员统一移交档案馆。馆藏若无此类成绩单,档案馆无法开具相应证明。

具体归档材料细则要求见附件:

2016年及以前的成绩按“卷”归档,见附件一《老办法--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总册归档整理步骤及注意事项》。

2017年及以后的成绩按“件”归档,见附件二《新办法—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成绩单归档整理步骤及注意事项》。


档案馆


20186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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